……
回忆就到这里吧,想起的全是不愉快的东西。
埃迪想喝酒也喝不了,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满心烦躁地跑到这里来。
以前——恩奇都还活着的时候。
他,恩奇都,吉尔伽美什,时不时会来这个酒馆喝酒。
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。
而他,在解决完乌鲁克的旱灾问题后,也要离去。
“……埃迪哥哥,你要走了吗?”
俏生生的嗓音又在旁边响起,小姑娘的神色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不安。
她小心地拽了拽埃迪的袖子,轻声道:“可以不要走吗,我……还有大家,都希望你留下呀。”
“埃迪哥哥来了之后,城里的笑声都变多了。在这之前,大家虽然都很辛苦,但都乐观地想着,等埃迪哥哥你醒过来,和王一起站在我们面前,什么困难都不会把我们打倒。嗯嗯,王也是,真的真的很希望你留下!”
“啊!对了,埃迪哥哥,卢卡斯去哪里了呀?好久好久没看到它了,它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玩了吗?”
“……”
埃迪的神色就在这时晦暗了一瞬。
不过,他下一刻就恢复了过来。小姑娘也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为所动地起身,只在真的走出这里之前,抬手揉乱了她的头发。
“我就是要去找卢卡斯啊。不听话的家伙,现在就在那个地方乖乖地等着我去找它。”
他要走了。
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人结缘、也是第一次将要远离让他得到如此深厚情感的地方,但告别就免了吧。
这次离去,大概不会再回来。
不仅仅是去找卢卡斯,他的心中,还有更火热、更坚定的目标势必要去追寻。
还要再强一些才行啊。
这样的程度。不够。还要更强。
唔……对了。
不算告别的话,倒是可以留下。
“西杜丽,帮我做件事吧。”
“下次,你再见到你们的笨蛋王的时候,就代替我盯着他,不要让他再做什么蠢事了。”
*****
他和他,本来不会有下一次见面。
但是……
算了。
“下一次”,是在多少年后。
统治乌鲁克数十年,让这个国家越加富饶强盛的贤王,最后死去之时。
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,但是,即使如此,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,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。
“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,不用你说,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。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,无论什么灾祸,都跟本王就是‘想要把他留下’没有任何的冲突。”
多狂傲自大啊,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,吉尔伽美什的性子。
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“神的启示”放在心上,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。
之后的时间,大抵有半个多月,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。
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,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,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,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。
总而言之,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,到他终于醒过来,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,最后打赢了——在这一过程中,也没听说有什么“灾祸”出现。
不但没有,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。
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。
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,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,目光凶狠,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,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。
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。
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。况且,连恩奇都都默许了,还亲自参与了进去——那就更没有办法了。
于是,只好破罐子破摔。
在这个时代,将王的功绩、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,供给百姓传颂,是相当寻常的事情。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,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。
没过多久,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,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,这么一传,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。
据说——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,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。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,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。
那勇士名叫埃迪,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。
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,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。见此,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,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。
此后,待到勇士埃迪苏醒,王与他以武相交,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,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,握手言和,成为了好友。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,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……
“……”
“事实大体上是这样,嗯,大概……不过,恩奇都当时是在笑,没有落泪啊?”
“咳——行了,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!”
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。
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,显露出了“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?”的坦然。
埃迪:“好哦。”
吉尔伽美什:“唔。”
彼此对视了一眼。
一秒钟后,他们同时放声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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