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年代的衣服,几乎都是蓝、绿、灰。
蓝色是劳动布,工人穿的衣服,绿色是军装,也是普罗大众的审美,而灰色,就是衣服穿了洗、洗了穿,或者是一家大小轮流穿,时间一久,颜色就看不出来了,看起来就是灰扑扑的。
季梨的衣箱里,大小有好几件衣服,基本都是这种灰蒙蒙的。
她现在脚上穿的红布鞋,算是难得的亮色了,这一家子就她有这么双鞋子,可见陈婆子有多宠她了。
以她的审美,这些衣服没有一件拿得出手,所以挑来拣去的,最后只好拣个大襟衫穿上了。
这件衣服原来兴许是蓝色的,即便现在褪了色,比起别的灰扑扑的颜色来,倒还有些淡淡的浅色,像是蓝绿,配条黑裤子,勉强还能穿。
“梨子,梨子……”
屋外,有人边说边往这个方向过来。
季梨刚换了双黑布鞋,就看到门外冲进来个圆滚滚的姑娘。
这姑娘也姓季,叫季红花。
在这溧水村里,半数人都是这个姓。
“梨子,我哥他们今天去接人了。”
季红花说着,拉着她的手就姚往屋外走。
“接人?”
“接知青啊,快点快点,我们早点过去看看。”
季红花是生产队队长家的闺女,比村里其他人消息还要快一些。
爱凑热闹是人的天性,在这普遍都落后的地方,稍微闹出点动静,整个村子的人恨不得竖起耳朵来听。
大家伙一听说又要来知青了,不管心里什么想法不重要,都上赶着先去瞧一瞧倒是不肯落人后头的。
季梨一听知青,就知道“男主”来了。
男主林牧,十八岁高中毕业没多久,下乡插队来到了溧水村。
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大城市,也是第一次到如此偏僻的农村来。
山路有些蜿蜒,好在这个农村看起来不是太穷,能有一辆拖拉机载着他们几个,虽然一路上都挺颠,但也不是不能忍受。
拖拉机后面铺了厚厚的稻草,除了林牧以外,跟他去溧水村的还有另外三个知青,分别是叶红、姚小萍和眼镜男吴建国。
两男两女,搭配得还挺好。
“嗳,林牧,你家是做什么的呀?”
这一路,叶红都在努力跟林牧套近乎。
林牧长得白净清秀,眉眼细长,看人的时候,眼睛一睃,别提多好看了。
大概是念过高中的缘故,的,就是比别的男人强,偏他还不像有的男人弱鸡似的瘦小,长得也是高高大大的……
总之,叶红就没见过比他还长得还好的男人。
虽然她妈早就跟她耳提面命,找男人不能光看脸,得看能不能干,人好不好……
林牧性子是冷了些,也不大碍搭理人,不太爱说话,可看起来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。
叶红有点脸红红地暗道。
坐她身旁的姚小萍嗤笑一声:“人家里做什么的,关你什么事啊?咱们这是下乡务农的,不是找对象的!”
林牧冷冷淡淡地扫了眼泥巴路,不作声。
就像完全没有听到她们俩谈的内容关于他似的。
到了溧水村,拖拉机才停下。
几个知青自己爬下来,又把沉重的行礼从拖拉机上拽下来。
出远门,最基本的锅碗瓢盆甚至都得自己带上,不然到了什么都没有的地界,买都没处买去。
是以,他们四人看着人少,除了衣物,其他捎带的东西却一点都不少,全是日常所需的东西。
季青叶从拖拉机上跳下来,告诉他们经过这片田埂之后往哪走,之后就是他们要住的院子了。
几个知青已经在路上与他相识,知道季青叶是溧水村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家的儿子。
季青叶二十岁还不到点,也是个高壮小伙儿,性格挺直率,倒是能跟他们聊到一处去,这也令他们几个在路上大松一口气。
季青叶在前面带路,还很好心地顺带给两个女同志提了两袋行礼,得来感激一笑,瞬间闹了个大红脸……
这城市来的姑娘看起来就是大方,跟农村的姑娘一点都不一样!
姚小萍收回视线,若有若无地扫了眼一旁的林牧。
林牧还是一脸淡淡的,仿佛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,但是她知道,他此时正在打量周围的环境,以便尽快融入。
林牧……一直都是个情商和智商双高的男人。
看过小说的姚小萍,对于林牧还是很了解的,也对他的经历有一些心疼。
当时看小说的时候,她就觉得女主一点都不适合他,也根本就配不上他……
本来就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懒,又傻乎乎的,还很极品。这样的女人,怎么配得上他?
她也就是运气好,生在不嫌弃她是个姑娘的家庭,后来又和林牧在一块儿了,甚至后来随他一起回大城市过着更加富足的生活。
穿越到书中来,姚小萍是挺意外的,可在看到林牧后,她起初的那些不情愿顷刻间就化为了乌有。
林牧的好,是别人都不知道的!
她偷偷看了他一眼,立刻就收回视线。
她知道林牧特别讨厌别人痴迷地看着他,只要自己一直保持他所欣赏的女性的样子……
她有信心!
“小红花!你来这干嘛呢?”
季青叶扯了一嗓子,一下子就把姚小萍给叫回了神。
不远处的稻田里,许多正弯着腰的人也抬起了头,有些诧异地看过来。
在看到季青叶身后的四个青年男女,他们又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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