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。
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。
答案只有一个。
有意为之。
是在遮掩什么。
遮掩什么呢?
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。
匆匆离开时,与我擦身而过。
我看到了她的手背。
上面也有伤。
看着不深。
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。
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。
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!
……
在我读初中的时候。
很多好学的学生。
包括我在内,都会在课桌上,用小刀刻上一个“早”字。
这当然是受到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的启发。
致敬伟大的周先生。
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。
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。
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,烫出很多个小圈。
显得自己很拉风。
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。
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。
看着恶心无比。
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。
或者模仿孤独,冒充绝望。
失恋的时候,烫几个。
无病呻吟。
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。
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。
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,或者酷,没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要么蠢。
要么傻。
思想不成熟。
后来,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。
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。
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。
那老乡拼命追小韩。
小韩开始没答应。
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,在自己的左胳膊上,烫出了一个“韩”字。
把小韩弄得有些懵。
也有些感动。
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。
她想答应,又打不定主意,就来问我。
因为那时候,我已经经过特训。
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。
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。
现在想,我从那时候开始,就已经有了“万事通”的属性了。
小韩问我,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。
我反问小韩。
你爱他么?
或者说爱太严肃了。
你喜欢他么?
小韩告诉我,之前是不喜欢的。
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。
还有些不务正业。
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,又觉得心有些乱了。
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。
真是有些过分。
还问我,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,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。
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?
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。
那些古惑仔、小混混,其实都是白马王子?
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。
让她喝下去。
提醒她,妹子你小心一点,你清醒一下。
电影是用来看的,不是用来学习的。
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。
还痞子最深情?
真要是深情的话,就不会当痞子了。
还白马王子?
顶多就是驴。
你呢,其实不用纠结。
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。
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不要因为别的因素打乱。
至于那个手臂上烫烟头的行为?
我想了一下。
本来我就不赞成。
因为我的哥哥做过这事,我就是更厌恶。
于是我说,这种行为与痴情无关。
只是一种自残。
他连自己都不爱惜,又怎么会爱惜你?
你想想他今天烫的是你的名字。
那明天可能烫的就是别人的名字了。
况且就算是真的只烫了你的名字。
但这点感动就可以让你以身相许么?
这样的心动太廉价了。
我觉得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、送花就已经够无赖了。
看着像求爱。
其实是道德绑架。
似乎你必须要感动。
你不感动,就特别无情一样。
小韩听了我的话,于是拒绝了那老乡的追求。
不知道这事怎么传的。
最后传到了那个老乡的耳朵里。
没有如愿让自己看上的女生以身相许、投怀送抱。
这个老乡有些愤怒。
于是流氓习气一上来,居然来找我的麻烦了。
捋胳膊挽袖子的,在厂子门口堵我。
要给我好看。
但我怎么会怕他?
招呼一声,保安队长王源就带人把那个老乡按在地上摩擦了。
然后在撕扯之中。
大家都看到了。
他的左胳膊,确实是烫了一个“韩”字。
但是他的右胳膊,还烫有一个“李”字。
看着像是有一段时间了。
然后在大腿上,又发现了一个“吴”字。
真是让人叹为观止。
这要是多认识几个姑娘。
不得在身上弄出一副百家姓啊?
妥妥的渣男。
……
所以,刚才我看到了方大厨前妻手腕上烟头的烫伤。
才觉得奇怪。
肯定不是她自己烫的。
杨丽颖那样的小太妹或许会这么做。
但像是方大厨前妻这样的女人。
能当上律师,能出国还考到律师执照。
说明这也是一个学霸。
这一点,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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