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文尚所猜,《莫失莫忘》这首曲子,确实是,他从沈南希处,听来的。
三年前,沈南希离开a市,回到安阳镇,有一段时间,过的浑浑噩噩。
那时候,他已经清晰地,意识到他对她,到底是什么感觉了。
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深可入骨。
呵,说来可笑,但确实如此。
因为不放心她,独自一人,所以,他每周,至少往返三次安阳镇。
工作忙碌时,他会拼命挤时间过来;稍微得空时,他便会住在那边,看顾她。
说是看顾,其实,也不过是,在她看不到的地方,远远地看着她,追随她的脚步,似乎,永远不知疲倦。
2013年,金秋十月。
碧色蓝天上,漂浮棉絮般的朵朵白云,秋风吹过,头顶树叶打着旋儿,落在路边的车头上。
叶子泛了黄,叶面周围生了斑点,被虫子蛀了口子。
这是片生了病的叶子。
就好像,走在前面的那个人,她也病了。
镇上,有一个小广场,规模上,不能和市中心的广场比较,但,同样热闹。
尤其,傍晚时分,爱运动的、爱唠嗑的、爱音乐的等等人们,男女老少,都会聚集此处,做各自喜欢的事情。
池非昀喜静,不喜欢过于热闹的地方。
可是,此时此刻,他却是欢喜的。
这些日子,她太安静了,静到,让他害怕了。
如今,她愿意走到这边,他深深地松了一口气。
小广场里,有一个民间乐团,里面的成员,都是退休了的爷爷奶奶。
他们正在合奏《浏阳河》。
她站在边上,看着里面,弹古筝的爷爷,一动不动。
他坐在不远处的石凳上,看着她,不眨一眼。
一曲奏毕,那个爷爷看到了她,笑着和蔼地问她,要不要弹一弹。
他希望她可以同意,但又不抱任何希望。
可是,她同意了。
没有任何勉强地,同意了。
他十分欣喜,走近,一边听她的弹奏,一边拿手机,偷偷录音。
回到a市后,他让人把音频里的杂音消除了,最后的成品,被他设置成,手机铃声。
那天,看着她,低眉弹奏的样子,他忽然涌起冲动,很想、很想告诉她:沈南希,我是池非昀,喜欢你,很多年了……
然而,所有的冲动,都敌不过,她一个看陌生人的眼神。
时隔三年,当《莫失莫忘》的铃声,再一次响起时,男人的思绪,从回忆里收回,那双幽深黑眸,早已褪去微不可见的沉闷。
眺望外面的景象,他接通后,听对方说了几句什么,便脸色微变:“死了?”
这时,他感觉到旁处,有一道隐含探究的视线,看去,便与那个人的视线对上。
猝不及防下,饶是他已历尽风雨,心性坚定,乍眼见到,爱极了的人,左心房处,也控制不住地,狠狠一跳。
只是,经过练习,又深知自己的目标,再如何,他也不会,将情绪流露表面。
“继续查。”对电话里的人,嘱咐一句,池非昀便利落地,挂了电话。
2301和2302在两隔壁,阳台在同一侧,相隔不过数米左右。
池非昀款步,走过来,面对她,依靠在栏杆上,站姿随意。
“原来,我的新邻居,就是你啊,看来,我们还真不是一般的,有缘……”他睨眼看沈南希,笑容fēng_liú。
沈南希:“……”
她是真没想到,只是出来阳台这边,打扫个卫生,转个身,就看到了这个男人。
呵,他说的也不错!
确实有缘!
孽缘嘛!!
“沈南希,你该不会对我有意思,打算近水楼台先得月,所以,特地住我旁边,和我做邻居吧?”
池非昀轻啧一声,上下打量她。
她的穿着打扮,依旧休闲随意,长发松松挽起,上身白色t恤长袖,配黑色宽松运动裤,脚上套了一双纯白拖鞋,露出一双白嫩鲜薄的小脚,连指甲盖都生的粉嫩可爱。
池非昀的目光,在那双脚上,凝了凝,然后,状似若无其事地移了移目光,他换了一个站姿,改为侧身对她,双腿交叠,不让她发现,西裤上面的变化。
此言一出,沈南希倒确实被他噎的,没心思注意他有什么不对劲了。
她冷冷一笑,素日清冷的眸子里,被他的话,撩出了一点坏情绪。
“呵,你要这么说,那我是不是,也可以说,你之所以这么说,不过就是倒打一耙?”
池非昀:“……”
没错,他就是在倒打一耙。
是他对她有意思,他想近水楼台先得月,所以,特地吩咐文尚,把她的房子,安排到他这边。
a区1栋23楼,不是有钱,就可以买到的地方。
当初,碧云湾一经建好,除了别墅区那边的房子,a区这边,23楼也同样不出售,是留给他的。
“我说了一句话,沈小姐就学以致用,那我若承认,我就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,那你是不是,也要承认你,就是这么想的?!”池非昀的话,似真似假。
沈南希:“……”
暗暗骂了句“无赖”,沈南希不想纠缠,这种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话题。
把扫把放下,沈南希双手环胸,背靠在栏杆上,正面端详,几米外的男人。
白衬衫,黑西裤,简单的着装,不用名牌加持,只要穿在他身上,就足以体现“高、大、上”这三个简洁凝练的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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