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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清末当军阀- 第一卷 关东风云第一章 初来乍到(1)(2/2)

文/爱喝啤酒的哥们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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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“嘭”的一声坠下马去。

朱振华一个箭步冲到尸体旁,这才看清楚这士兵是个外国人。

那外国士兵还没有死透,嘴中发出微弱的“呃呃”声,手脚不停的抽搐。此时朱振华已经顾不得许这多,夺过尸体手中的步枪——一支带刺刀的步枪。

很庆幸,朱振华认识这支步枪,这是一支m1891纳甘特龙骑兵步枪,照门后方的枪管上有俄罗斯帝国的双头鹰徽记——作为一个骨灰级的军事历史发烧友,朱振华当然认识这个徽记,也知道这个徽记意味着什么——显然,被杀的这个士兵是个俄罗斯帝国的士兵。虽说这支老式的步枪在朱振华的眼中早就应该进历史博物馆了,但好在这枪的特点就是使用简单,性能稳定,最关键的是朱振华会使用它。

朱振华先从尸体上搜出了子弹,然后又猛得一下从那俄军的尸体的喉咙上将匕首拔出,当匕首从喉咙上拔起的同时,一股鲜血喷到了他的脸上,血还是热的。

或许军人有着嗜血的本能。朱振华伸出舌头,在嘴角舔了舔,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冷笑。

“啊——”

“救......命......”

“呜......呜......老毛子老爷放了我吧,放了......啊——”

难民的惨叫声使得朱振华心中更充满了杀人的**,并且给了他一个杀人的正当理由:我杀的是比土匪还坏的老毛子兵,我是在救人!救这些难民!

此时的朱振华已经变成了一只野狼,一只充斥着喝血吃**望的野狼。

当下,朱振华不再犹豫,将一颗子弹摁进枪膛,瞄准,扣动扳机,一气呵成!“把扣——”一声犹如水珠溅落的脆响后,一个俄军士兵应声落马......

正是因为这款步枪的枪声犹如水珠溅落,故而这款步枪又名“水连珠”。

当那俄军士兵落马的瞬间,朱振华的枪已经瞄准了第二个目标,同时食指扣动,“把扣——”又一滴水珠溅落了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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